1、申请人书面申请;
2、入户人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和《身份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
3、入户人《毕业证》或学校退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;
4、有随迁人员的需提供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;
5、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入户证明。
备注:如原籍系农业户口的,需提交集体土地承包证明、镇人民政府证明和村委会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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