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来信受理范围
1.涉及学院改革、发展的意见和建议;
2.涉及学院师生员工利益属学院范围所能解决的问题;
3.需要向学院咨询和了解的问题。
(二)来信非受理范围
1.各种恶意攻击性信件;
2.内容重复、空泛或不具备答复条件的信件;
3.各类推销广告性质的信件;
4.已进入司法程序案件的信件;
5.未署名或没有明确联系地址等不具备办理条件的信件。
(三)对来信的要求
1.为方便处理,一条意见只反映一个方面的问题;
2.反映意见和建议必须属实、语言文明,不得损害其他公民、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;
3.为便于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意见,使您的意见、建议和咨询得到更快捷的处理,请您务必留下您真实的联系方式和信息,以便我们与您联系。来信人的个人信息,我们将严格保密,匿名信件有可能不予答复。
4.带*内容必须填写。对于不公开的咨询信息,网站将不对外公开。
5.管理员可能屏蔽部分敏感问题(答复),但仍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答复提议者本人。
6. 招考期间咨询填报志愿等有关事宜的,请直接联系我们的招生热线:0851-8210275;或者浏览学院网站:/。
(四)院长信箱对相关诉求信息的处理程序
1.从院长信箱下载的材料,均由专管人员登记并填写相应内容,要求记明信息来源、事由、收件日期、联系方式等,相关内容登记完毕后,根据所反映的问题,报送院长或分管院领导阅批或相关职能部门处理。涉及领导批示办理事项的,由专管人员根据院领导批示,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落实和办理;
2.一般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,复杂问题在14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。
(五)来信答复意见的查询
1.本信箱一般采用网上直接回复、电话回复、面谈等形式进行答复;
2.网上回复可点击“查询”键进行查询。